归化笔试已废止:现在的考试与免除条件
归化笔试(귀화 필기시험)已于2018年3月被综合评价取代。本文以条文为准,按一般·简易·特别归化整理谁要应试综合评价和面试审查、谁可以获得免除。
在准备归化时检索"归化笔试(귀화 필기시험)",会看到从习题集到合格心得的各种说明。但以这个名称的考试如今已不存在。自2018年3月1日起,归化笔试已被社会统合项目(KIIP,사회통합프로그램)综合评价(종합평가)取代。
因此,"笔试该怎么准备"这一问题的真正答案在综合评价里。本文以条文为准,梳理何时改了什么,以及按归化类型要应试什么、什么可以免除。
何时、什么发生了变化
依据是国籍法施行令(국적법 시행령)的修订。总统令第28255号(2017年8月29日公布)的修订理由写明,其目的是"将归化笔试替换为社会统合项目综合评价,从而为想取得国籍的外国人提供更为系统的学习机会"。
施行日与公布日不同。附则第1条但书规定,相关条款自公布后经过6个月之日起施行,而那一天是2018年3月1日。附则第2条规定,对在此之前申请归化许可的人适用旧规定。现在提出申请的人全部属于综合评价一方。
条文位置此后又变动过一次。修订当时是施行令第4条第3款,2020年12月的修订将其独立为第4条之2(对归化许可申请者的综合评价等)。如果旧文章引用的是"第4条第3款",那并不是错误,而是旧的条文编号。
现在要考什么
施行令第4条之2第1款规定,法务部长官为审查归化要件,对归化许可申请者实施综合评价与面试审查(면접심사)两项。旧笔试的位置由综合评价接替,而面试审查在当时和现在都一直存在。
| 类别 | 旧制度(~2018.2.28. 申请) | 现行(2018.3.1.~ 申请) |
|---|---|---|
| 知识评价 | 归化笔试 | 社会统合项目归化用综合评价 |
| 面试 | 面试审查 | 面试审查 |
| 依据 | 旧施行令第4条 | 施行令第4条之2 |
综合评价是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第48条第2款第3号所规定的社会统合项目的评价。也就是说,归化审查并没有另设考试,而是直接沿用已在运营的社会统合项目的评价。归化用综合评价共45题、7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依施行令第4条之2第3款,应试期限为自归化许可申请日起1年以内。
面试审查考查什么,条文中也有规定。国籍法施行规则(국적법 시행규칙)第4条第4款规定,审查"韩国语能力以及作为大韩民国国民的姿态和对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信念等"。
一般归化·简易归化·特别归化,有什么不同
这里最容易产生误解。简易归化和特别归化的要件减少了,容易被读成"考试也没有了",但减免的要件中并不包含考试。
基本素养是国籍法第5条第5号规定的一般归化要件:"具备韩国语能力和对大韩民国风俗的理解等作为大韩民国国民的基本素养"。简易归化(第6条)免除的只有第5条第1号(5年居住)与第1号之2(永住资格),特别归化(第7条)免除的是第1号·第1号之2·第2号(成年)·第4号(生计维持能力)。两者都没有触及第5号。
| 归化类型 | 免除的要件 | 综合评价 | 面试审查 |
|---|---|---|---|
| 一般归化(法第5条) | — | 应试 | 应试 |
| 简易归化(法第6条)— 婚姻·血统·出生 | 居住期间、永住资格 | 应试 | 应试 |
| 特别归化(法第7条第1款第1号)— 父或母为国民 | 居住期间、永住资格、成年、生计维持能力 | 应试 | 应试 |
| 特别归化(法第7条第1款第2号·第3号)— 特别功劳者·优秀人才 | 同上 | 免除 | 应试 |
也就是说,即使是与韩国人配偶结婚后申请简易归化的情形,综合评价和面试审查同样要参加。"婚姻简易归化免考试"这一说法在条文中没有依据。反过来,获得综合评价免除的特别功劳者·优秀人才并不在面试审查的免除名单中,因此面试审查照常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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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取决于事由,而不是归化类型
免除不是由归化类型,而是由国籍法施行规则第4条列举的事由决定的。综合评价免除(第1款)与面试审查免除(第3款)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款中,两份名单也不相同。
| 事由 | 综合评价 | 面试审查 |
|---|---|---|
| 修完社会统合项目(KIIP) | 免除(第1款第5号) | 修完且综合评价得60分以上时才免除(第3款第3号) |
| 最近3年以内综合评价得60分以上 | 免除(第1款第5号之2) | 不适用 |
| 未成年人 | 免除(第1款第2号) | 仅申请当时未满15周岁者免除(第3款第2号) |
| 年满60周岁以上 | 免除(第1款第3号) | 仅为国籍恢复者的配偶时免除(第3款第1号) |
| 特别功劳者·优秀人才(法第7条第1款第2号·第3号) | 免除(第1款第4号) | 不适用 |
| 法务部长官认定的特别事由 | 免除(第1款第6号) | 免除(第3款第4号) |
把两份名单并排来看,错位之处就显现出来了。15周岁的未成年人虽可免除综合评价,但仍须参加面试审查。修完社会统合项目的人可免除综合评价,但若要连面试审查也获得免除,就得特意去应试那场已被免除的综合评价并取得60分以上。这是少见的、不使用免除反而更有利的情形。
常见的三种错误说法
"简易归化免除笔试。" 并非如此。如上所述,简易归化免除的是居住期间和永住资格要件。
"修完社会统合项目,面试也会自动免除。" 并非如此。施行规则第4条第3款第3号把对象限定为修完者中综合评价得60分以上的人。
"综合评价最多只能考3次。" 这是已废止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1年以内可以不限次数额外赋予应试机会。详细内容在归化用综合评价的应试次数与期限中说明。
核心整理
- 自2018年3月1日的申请起,归化笔试已被社会统合项目综合评价取代。
- 现行依据是国籍法施行令第4条之2,实施综合评价与面试审查两项。
- 一般·简易·特别归化都不免除基本素养要件(法第5条第5号)。只有特别功劳者·优秀人才可免除综合评价。
- 免除不由归化类型、而由施行规则第4条的事由决定,且综合评价与面试审查的免除名单不同。
- 修完社会统合项目可免除综合评价,但若要连面试审查也获得免除,须在综合评价中取得60分以上。
综合评价的应试条件、考试构成与报名费在综合评价(永住用·归化用)指南中说明;修完社会统合项目会带来什么变化,则在KIIP 修完福利与费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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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国籍法(국적법, 법률 제18978호, 2022.10.1. 시행) — 第5条·第6条·第7条
- 国籍法施行令(국적법 시행령, 대통령령 제33082호, 2022.12.20. 시행) — 第4条之2
- 国籍法施行令 制定·修订理由(대통령령 제28255호, 2017.8.29. 공포) — 将笔试替换为综合评价的修订及其附则
- 国籍法施行规则(국적법 시행규칙, 법무부령 제1076호, 2024.4.29. 시행) — 第4条
-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대통령령 제35540호, 2025.6.1. 시행) — 第48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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